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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这是他们从小到大的默契,意思是好了,我知道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栋记得,三岁那年一起回垫江过年,他被邻居家的小孩推在雪地里哭,站在旁边的林燚一言不发地直接也把那个小孩重重推进雪里,回家之前还塞了颗糖给他。十岁的时候,两人一起爬树摘桑葚,结果林栋没抓稳摔下来,摔破了膝盖,林燚扶着他送他回家,路上一句怪林栋扫兴的话也没说过。在学校,林栋从小学起就皮得很,跟谁都能拉着人家聊起来,总把老师气得不行,偏又对他那张能说会道还甜死个人的小嘴没办法,只有让林燚这个乖孩子跟他坐同桌他才能稍稍安生一些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之间不是没话说,而是太熟悉了——从开裆裤时就一起长大的玩伴,和几乎绝大部分时期的同桌,一个眼神,哼一声,就大概明白对方的意思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林栋也不是跟林燚当同桌就安生了,而是很多时候不需要用嘴巴说出来了——发现窗外有只鸟,看一眼鸟再胳膊捅捅林燚,林燚就知道了;听见老师嘴瓢了,对视一眼,都趴在桌上闷头笑;换了新鞋只要把脚伸过去碰碰林燚的鞋,林燚的目光自然就会落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小到大林栋都只觉得林燚好,是自己人,现在却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栋说不清楚哪里不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上周体育课,男生们打篮球,林燚站在篮筐下面,跳起来盖帽的时候,校服衣摆掀起来一点,露出冷白色的腰,线条利落得像山脊,周围的女生都在尖叫,他站在旁边,忽然觉得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,酸酸胀胀的,不想让任何人靠近林燚,只想把他藏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想把那个好看的儿时玩伴据为己有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通通,发啥子神?”陈淑云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,“把那边客人的碗收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栋应了一声,站起来,路过林燚身边的时候,故意用胳膊蹭了一下他的肩膀。林燚的肩膀很硬,隔着校服能感觉到肌肉的轮廓,他闻到了林燚身上洗衣粉的味道,是那种便宜的柠檬皂角味,但比任何香水都好闻。

        吃完面去学校,两人沿着梯坎走。林栋背着帆布书包,里面装着溜溜球和半袋辣条,林燚的书包很干净,只有课本和文具袋。路过黄桷树的时候,林栋故意停下,捡了个石头往江里扔,溅起一片水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炎炎,”他喊他,“你觉得我长得乖不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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